椰子树上的“速度与激情”――小记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攀椰竞速比赛
三亚11月23日电(记者周慧敏、田光雨)你爬过树吗?你能想象爬树也能成为比赛项目吗?23日,作为第十二届全国少数...
各有关食盐经营者、消费者:
目前,食盐等相关商品市场出现异动。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规范全市食盐市场价格通告如下:
一、各有关食盐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依法监管和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有关食盐经营者切实规范其自身价格行为,按以下要求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一)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商业道德,依法合理制定价格。
(二)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哄抬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不得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商品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
(五)不得价格欺诈。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六)不得串通涨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通告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通告发布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和有关社会舆情,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盐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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