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举牌次数创四年新高 重仓股特征浮现
证券时报记者 匡继雄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11月18日披露信息显示,利安人寿11月15日以每股均价6.4142港元增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21.8万件、办结123.4万件,其中省法院新收1.5万件、办结1.6万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主要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一、讲政治、顾大局,以能动司法服务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
聚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着力打造法护平安最佳实践地、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标杆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万件,判处罪犯9.9万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37件。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9066件。绍兴中院依法判处“强行冲卡冲撞交警致死案”被告人丁伟春死刑,让暴力抗法者付出代价。重拳打击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482件5138人、网络赌博犯罪案件1909件3570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4063件6339人,决不允许网络空间沦为法外之地。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67件896人,其中原为省部级2人、厅局级12人、县处级50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审结行贿案件81件151人。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推广“减假全域数智协同综合应用”,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依法减刑1.9万人,假释3950人,促进罪犯改造自新。扎实做好杭州亚运会除险保安工作,依法高效办理涉亚运案件,以法治护航精彩亚运。
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贯彻《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创造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涉企案件31.5万件,涉案金额4933.7亿元。深化“企业破产一件事”改革,审结破产案件5239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1122件,化解金融不良资产1395亿元,盘活土地6.2万亩、房屋898万平方米,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有效拯救”和“有序出清”的积极作用。乐清法院在办理宝乐能源等三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中,采取“破产不停产”“分离式处置资产”办法,保障超10万户居民用气不受影响,促成2.3亿元债权100%受偿,实现了“保企业、保债权、保民生”的多赢效果。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上虞法院在审理金马公司环境污染案中,依法推动公司完成合规整改、升级生产工艺,公司及上游供应商减少危废产生量、碳排放量7658.7吨,公司销售额达3.2亿元,同比上升20.1%,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加大民营企业内部贪腐问题刑事打击力度,审结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权益犯罪案件630件,促进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和清廉民企建设。
助推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万件,同比上升3.6%,保障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上线“法护知产”多跨协同应用,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入选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二批典型案例。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着力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问题,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总额20亿元,同比上升48.7%。高某侵犯全球知名运动品牌生产商范斯公司商标权,宁波中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1600万元诉请及维权合理开支,彰显了人民法院坚持中外当事人平等保护、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数字成果和数据权益保护,审结首例“虚拟数字人案”、利用“AI”制作视频传播虚假信息案等涉数字经济案件1.5万件,促进新领域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推进杭州、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实质化运作,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海事案件6220件、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750件,涉及117个国家和地区,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到浙江法院诉讼。利比里亚籍大型集装箱船“格拉妮娅”号与巴拿马籍油轮“和风”号在马六甲海峡发生碰撞,两家外国船东公司均自愿选择宁波海事法院管辖,浙江涉外司法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建设“中国涉外商事审判网”,上线“域外法查明”应用,解决涉外案件送达难、法律适用难、当事人跨境应诉难等问题,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温州中院准确适用互惠原则,依法承认非缔约国新加坡法院的民事判决,用司法纽带扩大“一带一路”朋友圈。宁波海事法院建立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强国际海事司法基地,服务一流强港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依法行政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重,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万件,同比下降3.1%。常态化向党委报送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联合省司法厅举办全省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同堂培训,大力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连续四年下降,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处理涉重大征迁项目纠纷中,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前端指导纠纷化解,既保障群众征迁权益,又促进重大项目顺利开展,全省行政争议协调撤诉率38.8%,保持全国领先。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全省法院发送司法建议2978件,得到反馈采纳2107件,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治理一片”作用。省法院向省政府发送司法建议,推动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落实落地,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减少大量潜在纠纷,被最高法院写入2023年“一号司法建议”。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万件,同比下降9.6%。落实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和生态修复制度,守护好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底色。湖州法院创新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机制,落地5个司法碳汇修复项目,促成碳汇交易1.7万吨,形成“破坏者赎买—保护者受益—受益者保护”的良性循环。叶某滥伐活松树89株,丽水中院审理中考虑补植树苗的季节性要求,裁定先予执行,责令及时补植复绿,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司法案例库。
二、促公正、提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优化便民诉讼服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司法领域增值服务,落细落实诉讼服务中心、12368司法服务热线、移动微法院、共享法庭等“一站式”“多选择”诉讼服务,方便当事人通过有线无线、线上线下方式参与诉讼活动,在线开庭11.5万次、在线交换证据375.9万次,全省法院电子诉讼应用率达95.6%。温州、衢州等地法院深化适老扶弱诉讼机制,推行“陪同诉讼”“大字版裁判文书”等暖心举措,填平“数字鸿沟”;仙居法院联合工商联等部门打造“民营企业互助自律联盟”,为298家企业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指导企业互帮互助、健康发展;舟山法院健全“小岛法官”工作机制,优化“候潮开庭”“伏休执行”,更好满足海岛群众司法需求;嘉兴法院与上海、江苏法院共建跨域诉讼服务协作机制,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开展立案不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畅通不立案投诉渠道,常态化开展立案问题审务督察,大力整治立案不规范问题,坚决保障当事人诉权。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认真办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每一个案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3.4万件,同比下降0.8%。审结商品房纠纷案件5202件,稳妥推进房地产风险防控处置,宁波中院、慈溪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妥善解决千余户业主办证难题,有力服务“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坚持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探索保护“网约司机”“外卖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司法举措,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5万件,依法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5.7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36份,坚决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打造“浙里春风”少年法庭,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5万件,发出家庭教育令544件,判决“从业禁止”98件,法治“护盾”保障少年儿童成长成才。南浔法院开展前端重防治、每案必回访的“陪伴式未成年人司法”,帮助318名孩子重回人生正轨。发挥司法救助为共同富裕“托底”功能,全省法院依法救助2270人5500万元,彰显司法温情。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201件,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新时代文明风尚。以法治自信厚植文化自信,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郭某等人发布短视频,污蔑开国少将何克希为叛徒,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判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坚决维护革命英雄的荣光;王某照料生活不能自理的侄子,又为其办理丧事,在侄子无继承人和遗赠人的情况下,奉化法院依法判决王某享有其侄子死亡后可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利益,让“守望相助”的好风气深入人心;邱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勇救落水小女孩,衢州中院依法对其裁定减刑,鼓励见义勇为;平湖法院依法判决“行人乱穿马路构成交通肇事罪案”,传递“谁违法谁担责”的法治理念。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连续5年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查处虚假诉讼5872件,坚决铲除危害公平正义的“毒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社会风气。
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得到了明显巩固发展,全省58个县(市、区)党委召开执行“一件事”改革部署会,丽水市委连续组织开展执行终本案件出清专项行动,长兴县委组织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执行工作机制,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强大动力。开展助企纾困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推出企业基本账户“保护舱”、涉企财产保全“绿色通道”等善意文明执行举措,助力中小微企业回笼资金49亿元,1624家中小微企业重回正常经营轨道;开展涉执企业信用修复促发展活动,依法帮助4982家企业恢复信用。金华中院坚持府院联动,对经营良好但暂时陷入债务困境的被执行企业实施“放水养鱼”措施,帮助61家企业脱困,带动1万余人稳定就业,同时执行到位5.6亿元。推广“云执车”集中查控处置机动车机制,一地布控、市域协作、就地扣押,实际扣押机动车同比增长近三倍,处置效率提升50%。持续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以拒执罪判处1309件1430人。深化“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省法院执结案件32.7万件,同比下降5.9%,执行到位金额1053亿元,全部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79%,让当事人胜诉权益更多成为真金白银。
三、勇创新、夯基础,加快推进新时代浙江法院现代化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改革。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巩固发展党委政府领导的大治理格局,持续深化在省、县、乡、村四级总结推广的“浙江解纷码”、舟山“普陀模式”、永康“龙山经验”和临安“共享法庭”,助推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诉源治理“组合拳”效应持续放大。诉前分流各类纠纷99.8万件,指导成功化解39.6万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80%以上的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充分发挥“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25个“枫桥式人民法庭”被省“两办”通报表扬,15个人民法庭工作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全面深化共享法庭建设,指导调解41.6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32.4万件,普法宣传9.4万场313万人次,培育法治带头人1.7万人,推动矛盾纠纷解决网络和机制在最基层发挥实效。全省法院收案数连续六年稳步下降,从2017年的全国第2位降至去年的第11位,我省“诉讼大省”的状况明显改观。《人民日报》 评论认为:“诉源治理‘浙江模式’不仅回答了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的时代之问,也成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法治实践”。
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以“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为牵引,巩固提升杭州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等创新成果,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加快建设全生命周期司法平台、全时空在线司法服务、全流域智能司法模式、全方位变革司法制度的现代化法院,让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更强、让公平正义的成色更足。突出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实战实效,加快建设“法院大脑”,迭代升级“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构建数字化、智能化司法运行模式,支持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等29类常见案件诉讼风险评估,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等低成本方式化解纠纷;综合“人、案、事、物”大数据,对全省107家法院、5700名员额法官进行“数字画像”,自动生成质效报告、智能监控81个审判执行节点,实时提醒法官办案中的问题,使裁判更加公正高效;“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为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提供经验,浙江智慧法院建设综合评价连续四年全国第一。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运行机制,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1.8%,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占比仅为0.1%,平均结案时间61.4天,同比下降4.2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落实公开审判、法庭辩论制度,依法宣告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7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有效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四、强素质、优作风,努力打造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法院队伍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全省法院干警党性意识、大局意识、先行意识不断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不断提升。一年来共有116个集体、13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诉源治理、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司法建议等9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经验。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院长论坛”“法官论坛”,深入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思想大讲堂”“认识大讨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省法院干警培训的必修课,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特别是浙江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循迹溯源”引导教育干警从思想深处强化政治认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省法院党组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全省法院政治建设、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协管力度,深入开展政治督察,确保中央和上级部署在全省法院落地落实。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把专业化摆在重要位置,完善法官培训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提升培训效果,举办各类培训班45次,培训干警3.5万人次,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连续6年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2023年检查改判发回、申诉信访、指令再审等重点案件18725件,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量。深化打击扰乱诉讼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惩处扰乱诉讼秩序行为4756件,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勤廉法院建设。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健全三级法院院领导与工商联、企业家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三级法院院领导走访企业6700余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万余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像中央抓“八项规定”一样抓“三个规定”落实,推动如实填报渐成自觉。持续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全省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24件136人次,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
五、重监督、聚合力,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5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就加强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工作接受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全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7万人次。主动向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15件。各地建立“代表说事”“代表说理”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天台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民生议事堂+个人债务清理”工作模式,释放“民主+法治”叠加效能。与省检察院构建定期会商机制,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53人次,办理检察建议3874件,审结抗诉案件558件,依法改判发回286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保障人民参与司法。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联合省司法厅出台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保障规定,开展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互评,防止“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牢固树立“尊重律师就是尊重自己”的意识,出台《关于在办案中进一步重视律师意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若干规定》20条,杭州法院上线“律师调查令一件事”,抓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的作用。丽水法院邀请“诚信奶奶”“信义少年”代言诚信履行,打造诚信群像,带动近3000名债务人自觉履行债务。
数字赋能强化监督。推广“司法公正在线”应用,构建起当事人监督、律师监督、审判管理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工作闭环。全省法院已在50.4万件案件中赋码,当事人或律师扫码提交意见建议累计12538人次,以全方位监督促进工作提升。金华法院推动司法建议“一件事”应用与市人大“金司评”应用数据共享互通,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优势,共促基层治理法治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地方各级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省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大局意识、为民理念需要进一步树牢。有的干警对能动司法与被动司法、中立性与人民性等关系把握不准,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法院和干警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片面理解诉源治理和立案登记的关系,立案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仍存在管理不到位、监督有盲区的问题,有的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有的案件办理周期偏长,有的案件裁判说理不够充分,破解执行难还需下更大力气。三是以改革促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实战实效性还有不足,老百姓在数字法院建设方面的获得感需要进一步提升;诉源治理改革需要久久为功,诉前调解力量有待加强,各方工作合力有待提升。四是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还要加快提升,涉外、知识产权等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有待加强;个别干警严重违纪违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队伍形象。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全省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努力为我省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更加坚定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深化思想建设年活动,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法治自信,坚持在“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以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司法理念现代化,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贯穿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立足职能、聚焦使命,更加有力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聚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和“10个方面”示范引领,坚持能动司法,持续打造“五个高地”,以法治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持续夯实稳的基础、激发进的动能、提升立的实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法护营商增值服务,完善助企纾困司法政策包,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以法治之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聚焦突破性创新,以“怎么也不为过”的劲头,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激发科技创新新动能,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提升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水平,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和跨国公司高质量发展措施,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加大对电信诈骗、涉黑涉恶等犯罪的惩治力度,妥善处理涉房地产、经济金融等案件,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浙江模式”,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全面深化共享法庭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辅助决策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是公正高效、便民护民,更加用心用力回应人民期盼。深化质量建设年活动,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对刑事案件做到不枉不纵、宽严相济,对民事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对行政案件做到政通人和、取信于民,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持续开展立案不规范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问题,坚决防止“立案难”反弹回头。坚持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深化助企纾困执行行动,切实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司法公开工作,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
四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更加高质高效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先行。抓牢提质增效主线,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让“流程最少、用时最短、办案最公、服务最优、体验最好、兑现最实”成为浙江法院现代化的鲜明标识。深化“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积极助推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加强“浙江法院大脑”建设,高标准打造数字时代互联网司法高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法律适用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铸魂培元、勤廉并重,更加从严从实打造过硬队伍。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法官职业保障,优化青年干警成长路径,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着力打造审判业务、审判研究、改革创新和人才聚集高地,厚植法院工作发展根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勤廉法院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努力锻造最讲政治、最崇法治、最能担当、最敢斗争、最重形象的新时代浙江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全省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好创造性贯彻落实、创新性转化发展,为我省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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