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委网信办开展暑期直播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知识科普活动
活动中,网信办利用网络平台,通过直播的形式向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普及网络沉迷的危害及预防知识。工作人员向大家介绍了未成...
“忠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现实中还有以保证书、“空床费”等形式存在。
那么,一旦夫妻之间产生矛盾,这个“忠诚协议”法院会支持吗?
被发现与其他女性有暧昧,他签下“忠诚协议”
2022年,陶女士无意中听到丈夫陈先生在电话里哄人,联想到丈夫近来频繁应酬,心生起疑。在女儿的协助下,她看到丈夫在微信中和异性的聊骚记录,并查询到支付宝账户中“520”和“1314”等金额的转账。
隔日,陶女士拿出所拍照片和丈夫对质,他立马认错,表示愿意悔改,并恳求看在女儿的份上给他一次机会。于是,陶女士要求陈先生签下一份“忠诚协议”,协议中写到:如再发现此类情况,陈先生净身出户,自愿放弃夫妻所有共同财产,包括他们名下共有的两套房子、两辆车和股票基金等。
然而,才不到半年,陶女士再次发现丈夫和其他女性的暧昧,提出和丈夫离婚,并要求他净身出户,陈先生不予理会。于是,陶女士起诉至法院。
庭上,陈先生承认和别人存在不正当的婚外情关系,也同意离婚。但对陶女士拿出的这份“忠诚协议”书,他不认同自己所写的“财产分配”,并表示在无奈胁迫之下所签。
而法院认为“忠诚协议”不作为本案处理的依据,不审查。最后,法院将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婚内财产约定”,更能保护当事人权益
近年来,夫妻间签订“忠诚协议”越来越常见,有些夫妻为了防止对方婚内出轨危及婚姻关系,夫妻之间会签订“忠诚协议”,如“一生只爱你一个”“谁背叛谁是小狗”,并约定过错方净身出户等条款。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发生婚外情,无过错方可以违反夫妻“忠诚协议”为由,主张全部财产的所有权。
那么,陶女士丈夫签定的“忠诚协议”为什么不被支持呢?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律师连银迪,帮我们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她说,夫妻间所签订的“忠诚协议”,只能是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不禁止夫妻双方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也就是说,“忠诚协议”能否得以履行,只能依赖过错方的自觉,无法通过诉讼令让过错方履行。
另外,为确保夫妻间的协议效力,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以协议约定的形式剥夺或限制一方的人身权利。因此,上述案件“以违反忠诚义务作为财产放弃”的前提条件,实质上是一份“忠诚协议”,故该协议不能作为夫妻财产分割的依据。
“所以双方离婚时,不能以‘忠诚协议’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而是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财产取得的双方贡献大小、婚姻关系中的过错及过错程度等方面。”
最后连律师建议,如果婚姻出现了一些不稳定的信号,夫妻间欲对财产进行约定,建议改为签订“婚内财产约定”,也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结合现实情况对财产做一个例外安排,比如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谁?婚后一方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算谁的?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归属等等,通过向专业人士咨询,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文中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当前非电脑浏览器正常宽度,请使用移动设备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