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交警一直以来都在呼吁市民“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仍有少数市民铤而走险,酒后驾车,甚至发生交通事故,为了让市民更好地学法、懂法、守法,我们通过以案释法来讲讲“醉驾”,即危险驾驶罪。
事故案例
2023年09月的某一天下午,谢某在公司聚餐时喝了点白酒,回宿舍休息了一会后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出发行驶至余姚市甬余线附近时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乙醇浓度为
211mg/100ml,后余姚市公安局以危险驾驶罪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
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交警温馨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因为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还会影响到本人、直系父母、直系子女和配偶的政审。
我们应该意识到,饮酒后驾车会导致
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并且引起
视觉障碍和疲劳,从而产生极大道路交通
安全隐患。部分驾驶员因为存在侥幸心理,明知醉酒驾驶的危害性或者对酒后驾驶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依然选择酒后驾车,最后却后悔莫及。
2023年国庆节临近,余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驾车莫贪杯中酒,平平安安过十一。